时 代 的 风 雅

期次:第386期    作者:莫忧  2102  法学   查看:52

南京的天气很特别, 前两天还需要裹着厚厚的外套出门,可现在穿着短袖都有些热了。 晚上从自习室回来,室友不在,寝室里难得的安静,我便早早躺下,顺手抄起一本书,随意翻开。

“西瓜以绳络悬之井中,下午剖食,一刀下去,喀嚓有声,凉气四溢,连眼睛都是凉的。 ”或许是读得多了,这手和这书也有了默契,有了记忆,随手一翻便是我喜欢的句子。 简单清爽,韵味悠长,是汪老的文章。 我不知道如何去描述这文字给我带来的感触,我只知道我的眼睛是凉的,心是静的,烦躁是必然没有了的。

我真的很喜欢读书, 也在许多安静的夜里读过书。 月华如水,往事似梦,我仍能记得曾经在深夜为“寒塘渡鹤影,冷月葬花魂”掩卷呜咽过,也曾经跟着林清玄的《人生最美是清欢》去尝试“以清净心看世界,以欢喜心过生活,以平常心生情味,以柔软心除挂碍”。 书中文字的雅致别趣,是人类文明用语言酿造出的醇厚美酒, 值得用一生追随品味。我喜欢在心情好和不好时找一处清幽之地读书。 书自然是提前选好的,放在随身的袋子里,到达地点之后便可拿出。 这书若是小说,情节极佳,文笔出彩,我可以直接读上个四五十页,跟着书中人物去体会他们的喜怒哀乐。 如果这书是散文,那细细地品上几篇也足够回味的了, 它的安然与优雅自会为这一天的生活添上些许绝妙的纹饰。

我虽爱书, 却并不敢在别人面前说自己喜欢读书。
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喜欢读书,乃至读了书都成为彰显生活格调, 甚至是附庸风雅的一种方式。 诚然, 读书是一种很高贵的生活艺术,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绝不是一句空话,但是读书并不应该成为炫耀的资本, 更不应该成为达成目的的快捷方式。 “气自华”,是一个人由内而外的高雅, 是精神和气质在经历长久涵养之后表现出来的灵气。

为了读书而去读书不应该被叫作读书, 为了读书而去读书的人也不应该被叫作读书人。当书成为束于高阁的收藏品, 成为附庸风雅的装饰品,当喧闹的心已经无法与书安静地对坐,读书也就成为可望而不可即的一件事。 生活中的诱惑很多,几乎和那夜空中的星一样繁盛,可躁动的心却让人们只会在乎那闪亮的外表, 而忽视读书给自身心灵带去的充实。

为了读书而读书的人不过是书的奴隶, 或者说,不过是虚荣心的奴隶罢了。

隐约记得马克思曾对劳拉说过一句看起来挺极端的话“书是我的奴隶,应该服从我的意旨”。 读书是一件有益于身心的事,在时间的留白处读书,我们笑了、哭了,我们产生了思考、质疑,我们感受到了什么是美好、什么是未来,这就是读书最大的意义,我们在犒劳着自己的灵魂。

不论是在哪个时代,都会有急功近利者、附庸风雅者, 同时, 也总会有人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些“风雅”,或许读书就是当下的风雅了。 从忙乱的现实里抽身而出, 到书里体味片刻的治愈, 然后转身,再回到现实里,以自由的灵魂去尝试生活的无限可能。

夜很深了,一阵阵的困意向我涌来,我把刚翻过两页的书藏进枕底,换了个姿势舒服地躺着,三更有梦书当枕,虽然不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,但我可以肯定今夜的满枕书香会让这未知的明天值得期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