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些女人们(18):张幼仪法学院 温晋锋

期次:第282期       查看:79

  张幼仪,1900年出生。当时的张家与徐家都是名门旺族。1915年,张幼仪仅仅15岁,就听从父命,退学回家与18岁的徐志摩成婚。相对于张幼仪来说,徐志摩是见过大世面的。徐志摩抗不过父母,就欺辱一个年幼的女子。1917年他们的儿子出世,这并没有应验中国人“孩子是维系家庭关系的纽带”的真经。徐志摩在1918年赴美留学。夫妇两个人离多聚少,对于本来就有隔膜的年轻夫妻,更不是什么好事。于是在两家亲人的敦促下,1920年他们开始了在国外的生活。按照常理,在异国他乡,两个孤独的人应该是相依为命,可偏偏常识又不起作用。第二年,诗人徐志摩就提出离婚。1922年他们的第二个孩子诞生时,婚姻也完全解体了。
  他们俩一个追求美好,一个追求自由,他们之间的交集只体现在人的物性上。诗人都是温暖的,但对张幼仪———自己的妻子,却一点温情都没有。徐面对已经有身孕的妻子提出离婚,并让她把孩子打掉。张惊恐地说,我害怕,我听说有人因打胎死掉的。徐志摩此时已经没有诗人的特质,他平淡地说道:还有人因为火车事故而死掉呢,难道人家就不坐火车了吗?从常理看来徐志摩冷酷之至。可在具体的爱上,抽象意义上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。
  离婚,对于只有20岁的张幼仪来说,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,并不像他们的离婚声明那么洒脱。虽然法律只是一张纸,可这纸还有尽夫妻之责的法律义务,现在一切都没有了。
  离婚也使张幼仪的“女德”发挥到了极致。如果不离婚,“未嫁从父、出嫁从夫、夫死从子;妇德、妇言、妇容、妇功”,一定是张幼仪的选择。事实上,离婚之后,她也是这样做的。徐志摩飞机失事,她去收尸,操办丧事。并写下挽联:万里快鹏飞,独憾翳云遂失路;一朝惊鹤化,我怜弱息去招魂。
  她成为徐家的养女,并帮助徐家操持家业,为“婆婆”奔丧,为“公公”送终。她还接济陆小曼、为徐志摩出全集,努力成为一个好女人。1953年,她已人生半百,经历了人世间的各种风雨。她准备再婚时,特意写信到美国征求儿子(徐积锴)的意见,而理由却是“因为我是个寡妇,理应听我儿子的话”。
  提起她,人们就会想到朱安,甚至会用朱安来衬托张幼仪。因为同样的命运,却产生了不同的结果。同时人们还会用张幼仪作为一个励志故事,让离婚的女人有不一样的人生。其实张幼仪也是一个把贤淑贯彻到底的女人。